发表时间: 2018-06-08 00:00:00
作者: 青岛阿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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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山信息网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8-06-05 17:33:30 点击量:657
为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根据《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 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17〕760号)要求 ,拟开展江山市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江山市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项目。
(二)投资规模:总投资不少于527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2000万元,其余由企业自筹。
(三)建设地点:江山市贺村镇市上村。
(四)建设内容:项目总规划用地约56.5亩,其中工业用地16亩,农业设施用地40.5亩,新增建筑面积2466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建设年产10万吨有机肥生产线一条;
2.建设年产1500万片一体成型有机育苗基质生产线一条;
3.建设包含标准有机肥检测实验室和新技术推广中心的研发中心一个;
4.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云平台一个,包含养殖场前段粪污处理设施监管设备和系统、运输系统监管设备和系统、处理中心监管设备和系统、有机肥应用监管设备和系统、云平台系统;
5.建设农用菌剂发酵车间一个,生产的菌剂可用于发酵床和养殖场减臭;
6.建设智能化种植中试车间一个;
7.建昆虫养殖中试车间一个;
8.配备收集运输特种车10辆,配建中央信息系统1套,随车监控系统10套,GPS系统10套,中央监控室1座。
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工业用地,需另行通过市场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农业设施用地需另行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
(五)运作方式:由选定的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及畜禽粪污收集、运输、处置等运营,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二、投资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
3.近三年内投资人及组建项目公司的重要股东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偷税漏税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资竞争。
三、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数 | 评 分 标 准 |
1 | 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方案 | 35 | 从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的建设、规划、运营等方面进行打分,优记20-25,良记15-19分,合格记10-14分,基本合格记1-9分;环保措施到位的5分;新设备、新技术应用5分(需提供相关专利证书或技术说明,原件备查,否则不记分)。 |
2 | 收集运输系统方案 | 25 | 从车辆管理、人员管理、时间管理、路线管理等方面进行打分,优记20-25,良记15-19分,合格记10-14分,基本合格记1-9分。 |
3 | 信息系统建设及监管方案 | 8 | 根据信息系统覆盖猪场、收集运输、处理过程等方面酌情打分,*** 高4分;监管方案可随时体现各项监管指标,能即时体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等数据分析结果酌情打分,*** 高4分。 |
4 | 项目管理方案 | 10 | 从行政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经营记录、应急预案等方面酌情打分,***10分。 |
5 | 经营业绩 | 10 |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同类型的项目业绩,需提供签约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证明文件,区县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每提供一个记4分,其它农业有机废弃物处理中心,每提供一个记2分,记满10分为止(以区县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记分)。 |
6 | 综合实力 | 6 | 银行存款证明3000万元以上1分;ISO三认证每个1分,共3分;专利一个0.5分,共2分。 |
7 | 可持续发展 | 6 | 根据企业综合实力强,发展势头良好,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能提供县级及以上农业固废中心正常运营证明,能提供完整的产品销售方案、品牌方案酌情打分,*** 高6分。 |
8 |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方案 | 10 | 内容详细、可行、环保,符合区域养殖场特色。优记8-10分,良记5-7分,合格记2-4分,基本合格记1分。 |
合计 | 110 | ||
四、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情况介绍;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书、企业纳税证明、企业社保缴纳证明、企业及组建项目公司的重要股东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声明、按期动工及完工投运承诺书等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3、招商响应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八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14时。
五、选商程序
2018年6月15日14点30分,由江山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再按照投资能力、业绩、前期工作深度及实施方案等由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得分高低确定若干名竞争性磋商入围企业,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后确定投资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市政府审定,并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经双方签字,且在该主体依法取得该项目工业用地使用权后生效。
报名及资料提交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
联 系 人:徐宇航
联系电话:0570-4027070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5日